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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牡丹江警方打掉一“套路贷”恶势力团伙

来源:法制日报 时间:2018-09-25 10:29:17

近日,在黑龙江省公安厅的指导协调下,牡丹江市公安局、阳明分局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多警种协同作战,成功侦破涉案金额1000多万元的张某“套路贷”恶势力集团案件,核破案件180多起、核实受害人387人、抓获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40人。

治安警情牵出恶势力团伙

3月31日,牡丹江市公安局阳明分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,称报警人刘某在家中睡觉时,听到卧室、厨房和客厅玻璃被人从外部砸碎,刘某打开房门后发现,门外墙壁被人用红色油漆喷上“于某还钱……”的字样。民警赶到现场后,报警人刘某称,墙上喷的于某是原来房主的儿子,现在这房产已经卖给了刘某,半个月中已经发生两次在自家外墙喷涂红字了。民警分析,两次砸同一户玻璃,且喷涂“还钱”字样,疑似暴力讨债,极有可能存在涉恶情节。

4月4日,民警通过监控录像发现目标车辆,后将车内3名嫌疑人实时控制,在车内搜查出油漆罐、头套、鸭舌帽等作案工具。民警发现车内有28份借贷合同,从合同内容看疑似高利贷。经现场盘问,得知车内3名嫌疑人是某贷款公司工作人员,两次实施“砸玻璃”“喷油漆”的是该公司“外访组”员工,专门负责暴力讨债。在民警的追问下,嫌疑人说出了公司具体位置。民警及时赶到该公司,将经理谢某及另一名员工带离,同时在公司中搜查到百余份贷款合同。

经审讯,谢某交代了该公司以暴力恐吓、喷油漆等方式催缴债务,并以房屋租赁合同相要挟,迫使贷款人还款并缴纳高额违约金,对无偿还能力的贷款人直接强占其房屋。案情确定后,办案单位发现此案符合“两高两部”认定的“套路贷”恶势力犯罪要件,阳明分局立即将案件情况上报牡丹江市公安局,成立“4·5”张某套路贷专案指挥部。

以恐吓砸玻璃等方式催债

侦查员调查发现,该犯罪集团头目张某原来在辽宁大连经营贷款公司,并在当地结识牡丹江商人张某权。没过多久,大连警方开始清查打击“套路贷”违法犯罪,张某听到风声,被迫将公司关闭并联系张某权,将公司转移至牡丹江市。2017年11月,“二张”开始合作,委派谢某、李某、韩某等人在牡丹江按照原有经营模式组建新公司,并安排谢某、李某为公司负责人,由张某权负责员工招录,韩某负责培训业务。

新公司组建后,该团伙对外以“无抵押贷款”名义发布广告、招揽生意,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,制造民间借贷假象,并以“违约金”“档案保管费”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及空白的房产租赁合同,同时还以行规为名,欺骗或逼迫受害人签订翻倍的借条。

签订合同后,公司按合同金额向被害人转账,然后让“外访组”人员陪同被害人到附近银行提现,并将差额收回,从而制造公司已向被害人交付借款的假象,但实际被害人收取到的借款要远远少于合同签订金额。同时,逼迫受害人录制口述“本人同意合同所有条款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”的视频。在债务催讨环节,不法团伙在还款时间上设置违约陷阱,规定了即便晚还款一分钟也要交纳巨额违约金。一旦出现超期还款情况,公司便委派“外访组”人员上门滋扰催账,以恐吓、砸玻璃、泼油漆等方式催缴债务,并以房屋租赁合同相要挟迫使贷款人还款并肆意垒高违约金。

酒店外设岗哨反侦查

4月10日,专案组派遣警力前往辽宁大连开展先期工作,侦查员锁定了张某的公司地点及其经常留宿的情妇住处。经工作发现,张某多次出入某酒店,但每次仅停留数小时后便离开。随后,侦查员在酒店17楼发现疑似嫌疑人行踪。侦查员将拍摄的照片传回专案组,经多名受害人辨认,确定此人就是本案嫌疑人,并确定该酒店就是“套路贷”团伙成员的藏匿地点。侦查员还发现,该团伙在酒店四周安排轮值岗哨,以观察落脚点是否被公安机关发现。

5月4日,专案组在大连市公安局的配合下,侦查员发现恶势力集团头目张某在其位于某广场的公司内办公,5名嫌疑人在某文身店文身,12名嫌疑人在入住的酒店藏匿,1名嫌疑人在酒店附近网吧上网。当天16时许,侦查员兵分四路同时出击,将张某及已锁定目标的19名涉案人员全部抓获,当场缴获赃款40万元。5月11日,19名嫌疑人被押解回牡丹江。5月23日,另一主要嫌疑人张某权迫于压力投案自首,随后该团伙其他涉案人员也陆续落网。5月29日,专案组再次转战大连,抓获漏网的4名嫌疑人。

7月中旬,阳明分局向阳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。目前,40名嫌疑人中有36人被阳明区检察院批捕,另外4人被取保候审。(记者 崔东凯 张冲通讯员 王安政)

标签: 牡丹江 黑龙江 套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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